危險化學品的處理規則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等特性,在運輸裝卸和儲存保管過程中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保護的化學物品。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本站發布危險物品制造方法的信息。
本站禁售類:
1、禁止發布劇毒類(劇毒化學品和劇毒物品)、爆炸類(易爆品和易制爆化工)、放射性物品類;
2、禁止發布其他特定危險化工,即造成社會危害需要嚴厲管制的。
禁售危化品

- 劇毒化學品:
- 劇毒化學品: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公安、環保、衛生、質檢、交通部門確定并公布的劇毒化學品目錄中的化學品。一般是具有非常劇烈毒性危害的化學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學品及其混合物(含農藥)和天然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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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爆炸類:
- 易爆品:一般指發生化學性爆炸的物品。本類化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受壓、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驟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的物品。
- 易制爆化學品:是指可以作為原料或輔料制成爆炸品的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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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射性物質:
- 放射性物質:某些物質的原子核能發生衰變,放出我們肉眼看不見也感覺不到,只能用專門的儀器才能探測到的射線,物質的這種性質叫作放射性。 放射性物質是那些能自然的向外輻射能量,發出射線的物質。一般都是原子質量很高的金屬,像钚 ,鈾,等。放射性物質放出的射線有三種,它們分別是α射線、β射線和γ射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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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毒化學品類:
- 有毒化學品類:通過其對生命過程的化學作用而能夠對人類或動物造成死亡、暫時失能或永久傷害的任何化學品。其中包括所有這類化學品,無論其來源或其生產方法如何,也無論其是否在設施中、彈藥中或其他地方生產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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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腐蝕化學品類:
- 腐蝕化學品類:是指能灼傷人體組織并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的固體或液體。與皮膚接觸在4小時內出現可見壞死現象,或溫度在55℃時,對20號鋼的表面均勻年腐蝕率超過6.25mm年的固體或液體。
- 腐蝕品對人體有一定危害。腐蝕品是通過皮膚接觸使人體形成化學灼傷。腐蝕品有些本身能著火,有的本身并不著火,但與其他可燃物品接觸后能著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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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燃化學品類:
- 1.閃點在攝氏四十五度及四十五度以下的易燃液體(如乙醚、汽油、甲醇、二硫化碳、丙酮等等);
- 2.易燃、容易自燃及遇水燃燒的固體(如硝化棉、賽璐珞、赤磷,黃磷、電石等等);
- 3.易燃及助燃氣體(如氫氣、乙炔氣、煤氣等等);
- 4.能成為爆炸混合物或引起燃燒的氧化劑(如氯酸鉀、氯酸鈉、硝酸鉀、過氧化鈉、硝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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